关于做好201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批准201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2010]65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开题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项目的开题报告会由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一般项目及自筹经费项目委托相关学院分组召开开题报告会,教务处委派专人指导、督促各组的开题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一组:外语学院7项;承办单位:外语学院

二组:文新学院3项,教科学院3项,政法学院1项;承办单位:文新学院

三组:化生学院4项,物电学院2项;承办单位:化生学院

四组:数信学院3项,计科学院2项;承办单位:数信学院

五组:旅经学院2项;旅游管理实验中心3项,承办单位:旅经学院

六组:美术学院2项;音乐学院2项,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七组:体育学院5项,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三、承办开题报告会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研讨、制定工作方案(交教研科);精心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由分管院长作组长的3人左右的专家组,指导开题报告会;并将开题报告会召开情况在校园网做宣传报道。

四、所有立项项目(含自筹)负责人应认真组织项目组全体成员讨论、研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一份),并按要求参加开题报告会;根据专家组的指导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填报《任务书》(一式三份);在完成开题工作后着手制定详细的教改实施方案;并将《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纸质及电子文档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教研科。

五、各学院应将本次开题报告会视作本单位的一次教研活动,分管院领导组织教研室主任和相关教师积极参与、观摩,以推进各学院教学研究工作。

六、各组开题报告会应于1122日以前完成。各学院领导小组审核《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后,在《任务书》中“七、任务承诺”项的“所在单位”相对应栏签章,并于1129日前将《开题报告》、《实施方案》、《任务书》纸质和电子文档交教研科,教务处将根据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的完成及《任务书》的签订情况划拨资助经费。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邮箱:jiaowc@lstc.edu.cn.

 

                                教务处

                                                                    20101031

 

本站原创 2010-11-01 09:49: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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