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大中小学教材“问题地图”的通知》(教材局函[2017]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大中小学校园“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教函[2017]58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排查整治教材、教辅及教学档案等“问题地图”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近一年)
1、选用的所有教材(含自编讲义)、教辅材料;
2、课堂上使用的所有课件、教案或讲稿;
3、所有考试试卷;
4、所有教学档案;
5、所有教学资源等。
二、排查的内容及要求
教材、教辅及教学档案等涉及的地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排查的材料中是否存在“问题地图”(详见附件1);
2、如果存在“问题地图”,应根据附件1明确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回头看”,问题严重的必须停止使用,并收回存在“问题地图”的教材等。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5日下班前将排查整改总结(含附件2汇总表)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稿通过OA协同到教务处何远智老师。
排查整改总结包括:
(1)排查情况。包括采取了何种排查方式(例如教师自查、学院教学质量小组检查等),排查了多少种教材(含自编讲义),多少种教辅资料,排查了多少份课件,排查了多少套试卷等,排查了多少种教学资源等等;
(2)发现问题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问题,若存在问题,是哪种教材(或教辅、课件、试卷或教学资源等)存在何种问题;
(3)整改情况。
3、各教学院及广大师生应依法使用地图,了解获取正确地图的途径。
4、学校将于近期展开相应的抽查,并对存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大中小学校园“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教函[2017]586号)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问题地图”排查整改汇总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