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有效地利用我校现有教学资源,科学合理地做好排课工作,针对2017-2018第一学期排课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基本要求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执行开课计划的基本依据。教学院各专业、各年级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杜绝漏开、重复开课、随意调整周学时等情况发生。凡有调整的,请填报《乐山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后执行。

2、有学科专业背景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校级专职科研除外)原则上均应给本科生上课;新教师按人事处新教师管理办法落实教学任务;外聘教师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其日常教学管理及要求与校内教师一致。

3、课表编排应符合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同时兼顾教师、学生、教学用房(场地)及现有教学设备等各方面因素。语言类、技术技能类课程应小班教学;通识类、专业基础类课程鼓励合班教学,辅以助教制。

4、公共课开课学院在确定上课时段时,应与学生所在学院充分沟通协调,确保后续专业课编排相对合理、科学。

二、进度安排

1、第14周(5月25日前),教学院根据培养方案确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开课计划,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教学院分管领导在该表签署意见时应明确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的一致性。

2、第15周(6月2日前),教务处复核开课计划,审核结果返学生所在学院录入教务系统。

3、第15周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开课学院确定教学班、落实任课教师,6月7日前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系统。

4、第16周编排公共课课表,第17-18周编排专业课课表。

5、第20周排课微调整,调整结束后生成正式课表,非特殊情况不得改动。

三、注意事项

1、通识选修课上课时间段(周四第9-10节、周五第7-8节)不排非通识教育选修课;公体俱乐部上课时间段不排非公体课;周四下午、周五晚上、周末不排课,因特殊原因需在以上时段排课的,须报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2、课表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运行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按学校调停课管理办法执行。未经批准随意调停课,将按《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申报审批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2日

 

本站原创 2017-05-12 11:16: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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