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用教室使用管理,提高其利用率,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即日起,公用教室使用申请采用二级审核方式进行,请使用单位严格把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用教室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包括:活动内容、负责人、参加人数、是否使用多媒体等)→所在单位领导审核→教务处终审→申请人查询审核结果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操作流程:
登录教务系统客户端→智能排课→教学场地→教学场地调度→根据预约借用→右键按相应条件进行审核
3、注意事项
(1)使用单位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否则将影响教室的使用。
(2)非教学院需向教务处申请教务系统审核账号,否则将影响该单位教室使用的审核。
(3)教室审核要求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室管理办法》执行。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