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确保开学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院认真核查教学课表,并及时、准确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各教学院要求学生及时准备教材。
2、各教学院仔细检查实验室、机房等场所的开学准备情况,确保人员到位,设备正常。
3、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多媒体、话筒、灯光等)的检查、维护和清洁卫生,开学后安排专人到教学区域巡视,处理突发情况。
4、1号人行天桥恢复通行,本期上、下课时间按照《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乐师院〔2014〕32号)执行,不再错时上、下课。
5、各教学院做好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学检查工作
各教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填写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备查。
行课期间,教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区域,加强教学常规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号
附件:2014-2015学年度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