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非集中考试时间: 17周(12月23日—27日)
其中,申请考试改革的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年级、层次 |
科目 |
12月23日 上午9:00—10:00 |
2013级本、专科
2012级日语本科 |
《大学英语》 |
12月23日 下午3:00—4:00 |
2012级本、专科
2011级日语本科 |
《大学英语》 |
(二)集中考试时间、地点
18—19周(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8日,含元旦放假)在行知楼集中进行,学校考务办公室设在行知楼124教室。各教学院按《期末考试行知楼教室分配一览表》设置考场。其中,集中闭卷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年级、层次 |
科目 |
12月30日 上午9:00-10:00 |
2013级本、专科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2月30日 上午10:30-11:30 |
2012级本科
2011级专升本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2月30日 上午10:30-11:30 |
2012级专科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2月30日 下午 3:00— 5:00 |
2012级本、专科 |
《教育学》 |
二、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截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备注 |
11月22日 (12周周五) |
上报考试科目汇总表 |
教务处 |
纸质表+电子表 |
12月4日 (14周周三) |
上报试卷、收卷记载表、试卷命制审核记载表 |
教务处 |
纸质表+电子表 |
12月13日 (15周周五) |
上报考场安排表 |
教务处 |
纸质表+电子表 |
12月13日 (15周周五) |
核对、提交封卷单 |
印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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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12月27日 (17周) |
非集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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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17周周五) |
清理集中闭卷试卷 |
印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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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31日~2014年1月2日—3日 (18—19周) |
集中考试 |
行知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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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7日 |
成绩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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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工作要求
(一)确定考试方式、命题
1、期末考试方式类型分为:期末集中闭卷、提前理论闭卷、提前理论开卷、实验实践考试。
2、考试方式应严格按照培养目标和课程性质、特点,确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并进行命制试题。
3、集中闭卷考试、提前理论闭卷考试和提前理论开卷考试均应命制两套试题(A卷、B卷),并拟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践技能考试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考试方案应包括考试内容、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所有考试课程,在考试结束后均应做好考试材料存档和考试结果分析。
4、教学院应对课程考试方式、试题命制、考试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核,分管院长签字确认,报教务处备查。
(二)试卷保管和印制
试卷的印刷、封装、运送、保管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严格保密。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包括考前勾画重点、暗示命题范围等),一经发现,应迅速采取措施,更换试卷,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7周非集中闭卷考试试卷各教学院自行付印,考试当天到印刷厂领取试卷;18周集中闭卷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送印刷厂印制,考前1小时由印刷厂安排专人送到行知楼124教室,各教学院签字领取。
试卷、封卷单交接和试卷清理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并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
(三)监考、巡考和巡视
1、监考、巡考
监考、巡考均由教学院自行安排本院教师进行。原则上,每间考室的监考教师不得少于2人,50—90人(含90人)的考室不少于3名监考教师;90人以上的考室不少于4名监考教师。
监考教师应提前40分钟到各教学院考试办公室签到,领取试卷,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考试规定认真监考。巡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2、巡视
考试期间采用院校两级巡考方式。院级巡视由教学院安排,校级巡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学院巡视领导应提前20分钟到场,并到学校考务办公室(行知楼124)签到,并全程巡视,协调、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每场考试须在门上或黑板上张贴考室座次表(严禁贴墙上)。
(四)严格考试纪律
各教学院在考试前要做好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监考巡考人员培训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院、部门不得在行知楼及周边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
(五)考试工作的检查评估
考试结束,各学院按照考试与考查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见乐师院[2006]62号文件)进行自评,内容包括考试组织的过程材料、试卷分析、考核总结等。各学院于下期开学第一周将自评总结电子稿交教务处,学校将于下学期安排本期期末考试工作检查。
其他有关期末考试的要求及规定均按乐师院[2006]79号、乐师院[2006]59号、乐师院教[2008]4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