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2014-2015(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今年试讲试教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本次试讲试教的对象
2012级本科、2013级专科、2014级二年制专科师范生。
二、试讲试教时间安排
2015年试讲试教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
1、第4至5周,学生自行训练准备阶段
2、第6至13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训练阶段
3、第14至15周,教学院验收阶段
4、第16周,学校抽查验收阶段
三、试讲试教工作要求
1.每位学生至少准备两个试讲课题,完成教学设计方案和说课方案,制作多媒体课件。
2.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微格教学实训平台培训学生。
3.指导教师应合理设计训练方案,从听课、备课、说课、上课、评课等方面落实。对每个学生的现场听课、评课次数不少于4次。
4.试讲试教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试讲试教总成绩=试讲试教平时成绩×40% +试讲试教验收成绩×60%。未通过院级、校级验收的学生,只能作为准实习生参加教育实习。准实习生在教育实习完后再参加学校验收测试,若还未通过验收者,将不能获得教育实习和试讲试教课程学分。
5.音体美专业学生的试讲试教应由理论教学和技能教学两部分组成,所占比例由教学院自行确定。
四、试讲试教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教学院应成立试讲试教指导工作小组, 制定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办法、学生成绩评定办法等)。在落实教学技能训练的同时,结合教育见习与学科教学法课程学习,做好基础教育学科知识储备、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调查研究三个方面的引导和强化。做好试讲试教的动员工作,明确学生训练任务和指导教师职责。
2.各教学院应选派学科教学法主讲教师对参与指导的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并聘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参与试讲试教的指导工作。
3.试讲试教的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试讲试教指导教师手册》,并在试讲结束以后,及时上交所在教学院。学校将利用交叉评阅指导教师手册、学生调查等方式对各教学院试讲试教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五、不参加试讲试教师范生的管理
1.按照自愿的原则,师范生可申请不参加本学期的试讲试教和下学期教育实习,纳入非师范专业实习管理。
2.申请不参加试讲试教的学生,其试讲试教课程学分(2学分)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冲抵。
六、材料报送
1.第4周星期五(4月3日)前报送试讲试教工作方案电子稿。
2.第15周星期五(6月19日)前报送《2015年教学院试讲试教成绩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稿。
联系人: 廖进 电话:2276233
邮箱:1583464088@qq.com。
附件: 2015年教学院试讲试教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