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3〕98号) 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大学生。申报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2、 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于第6周星期五(4月17日)前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院。
2、教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第7周星期五(4月24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送至542238026@qq.com,联系人:代丽,电话:2276233。
3、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4、学校择优推荐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 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