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3〕98号) 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大学生。申报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2、 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1,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于第5周星期五(3月21日)前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院。
2、 教学院于3月22日至28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教学院于第7周星期三(4月2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二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送至1583464088@qq.com。
4、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5、学校择优推荐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学生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