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乐师院〔2012〕3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和教学场所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特别是各实验场所安全规范操作,以及危险化学实验物品(药品)的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和学校教学场所安全隐患,构建教学环节安全保障体系。教务处决定于2012年6月11日开展实验室和教学场所教学环节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实验室及其它教学场所安全检查方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教学院实验室(含信息中心机房)及其它教学场所。
二、检查内容
1、针对实验室及其它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现状,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
2、重点检查各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用电线路安全以及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等。
三、请各教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前做好自查与整改。
附件:实验室及其它教学场所安全检查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