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教学院应做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建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凡是有在建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除外)的教学院,都应在本学院网站主页面导航条显著位置设置“本科教学工程”栏目。
2.各教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应包含本学院国家级、省级在建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程师、法律人才、新闻人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等。
3.每个项目应有单独的网页,呈现出项目基本信息、建设规划、建设的过程情况、已取得的成果等内容。网站应图文并茂,全面展示项目建设的过程和成果。
4.“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对项目建设情况的展示,是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在检查验收项目时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并安排专人维护,确保校内校外访问畅通。
二、完成时间
各有关教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应在6月30日前开通,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展示在11月10日前完成。
三、其他说明
1.各教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除了展示国家级、省级项目外,可以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将校级项目纳入网站建设内容。
2.各教学院在6月30日前填写《项目网站信息表》(见附件)报教务处教研科,届时教研科将项目网站链接到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以便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检查验收项目时访问浏览。
3.请各教学院从通知之日起即着手开展网页设计制作建设,学校将于11月中旬组织检查验收。
附件:教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信息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教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网站信息表
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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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及级别) |
项目名称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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