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改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0]39号)和《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文件,经专家组评审、公示无异议,学校决定“行政职业能力培养实验班”等3个教改实验班和心理学等2个专业予以立项,现予以公布。
获准开办教改实验班的教学院须结合《实施办法》,按照评审专家的反馈意见,组织力量认真研讨、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尤其是制定科学的教改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实验班人才培养质量。
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所在学院及专业负责人应认真落实《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加强改革研究、建设与管理,确保完成各项专业建设任务。
附件: 2013年教改实验班、校级重点专业立项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 2013年教改实验班、校级重点专业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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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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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实验班 |
行政职业能力培养实验班 |
龚 晓 |
法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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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教改实验班 |
唐 梅 |
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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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类职教教师培养实验班 |
张九华 |
物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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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业 |
心理学 |
王立新 |
教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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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李晓燕 |
化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