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务[2013]28号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97号)和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391 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201391号,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教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项目需填写《“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和《支持“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案》(详见附件2)。

3、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电子)请于322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201391号)

2、《“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和《支持“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案》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本站原创 2013-03-07 09:41: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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