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97号)和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3〕91 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2013〕91号,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教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项目需填写《“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和《支持“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案》(详见附件2)。
3、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电子)请于3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教务处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2013〕91号)
2、《“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和《支持“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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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