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教务[2013]18号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川学位办[2013]4号,附件1),我校教科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专业,请教科学院、音乐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附件2),同时根据省学位办预评审意见(附件3),撰写专业整改和建设情况书面报告,并准备好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程表,以上三种材料纸质各一式三份,在3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邮箱:jiaowc@lsnu.edu.cn

省学位办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建设”的指导思想,将对2014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进行预评审,我校文新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管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物电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科学院科学教育专业将于2014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请以上4个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连同“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程表”一起在3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授予学士学位的门类是否按照新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执行,由各教学根据学院情况自行决定。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是对我校新增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的一次评估,关系学校事业发展,责任重大,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按学位办文件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张远东联系,电话2276262

附件:1、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川学位办[2013]4号)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

3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36

本站原创 2013-03-06 11:30: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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