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568号,见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按照省教厅的有关要求,今年启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推荐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2012年申报课程应是上一轮“质量工程”已建的省级精品课程。
2、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了课程的基本资源建设,并制定有科学的拓展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3、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申报课程应由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教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2),按照《要求》完善相关网上资源,于9月23日前按要求填写《2012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见附件3)、《2012年申报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进度表》(见附件4),盖章后报送教研科,将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进度表)上网,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iaowc@lsnu.edu.cn.,9月24日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省教厅。
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
(一)申报条件
1、2012年申报课程一般应是上一轮“质量工程”已建的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按照新的要求(附件2)建设的非校级精品课程,也可申报。
2、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了课程的基本资源建设,并制定有科学的拓展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3、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申报课程应由有一定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各教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2),按照《要求》完善相关网上资源,于10月31日前填写《2012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见附件5)、教学院收齐《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填写好《2012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表》后报送教研科,将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相关内容(包括建设进度表)上网,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iaowc@lsnu.edu.cn.
三、其他说明
(一)上一轮“质量工程”已建省级精品课程可以同时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学校评审推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如果未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则直接作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予以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研科联系,电话2276262。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568号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
3、2012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
4、2012年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进度表
5、2012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
6、校级精品资源课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