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职高专新增专业申报和平台报送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691号,附件 1),今年高职高专新增专业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试行学校自主设置、信息向社会公开公示、征求专家意见的行政审批备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根据本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申报省控以外的专业(省控专业见附件2)。
2、拟申报法律大类和教育类专业的申报,须征得省级司法部门和教育厅同意,由教育厅评审上报教育部备案。
3、今年暂停申报《目录》外专业和所有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
4、申报新增专业需填报《2013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拟新增专业设置信息公示表》(见附件3)和《高等学校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4);申报司法类、教育类新增专业还需填报《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见附表5)。附表3、5均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附表4只需报送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请在10月31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职高专新增专业申报和平台报送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691号)
2、四川省高职高专省控专业一览表
3、2013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拟新增专业信息公示表
4、高等学校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