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单位:
2012年3月22-23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即“高教三十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该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研讨。
附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
教务处
2012年4月26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