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乐山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准备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

我校虽然取得了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成功,但作为乐山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受检单位之一,我们将于1217日上午正式接受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家检查。为了确保此次评估顺利通过并取得好成绩,各教学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学校做好迎接评估的相关工作。

一、工作任务

加强对校园内各种宣传文字的检查工作

专家进校后,将对校园内各处用字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学工部、各教学院(系)在1517号期间要分别对校园内自己张贴的海报、悬挂的标语、制作的展板和橱窗等进行检查,尤其是要对弘毅楼——旷怡楼——计科系办公楼外张贴栏——百果苑食堂——天桥张贴栏——行知楼——旅游学院——南校区后校门——田径场——体育系办公楼——一食堂外等处的张贴栏进行仔细检查,杜绝不规范字(错别字、二简字、繁体字)。国资处要对校园内所有店面的招牌进行检查,教学楼管理中心要对弘毅楼、艺术楼、旷怡楼、致远楼、行知楼内的所有张贴物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规范用字情况,立即予以纠正。学校也将组织教学督导员进行全面检查。

(二)宣传部要做好校内语言文字基本知识的宣传工作

宣传部要积极配合语委办,1517号这几天要通过校广播站向广大师生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基本知识,增强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17号上午,全校师生员工在教学楼、办公室等校园内各种公共场所必须使用普通话交流。

(二)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给予通报和相应纪律处理。

 

乐山师范学院

 2008.12.11

本站原创 2009-04-11 09:18: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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