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接教育部《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备案、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51号)和省教厅通知(川教函〔2008〕462号),请你们务必于9月18日前将2009年普通高教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和人数上报教务处教研科,该项工作将直接与2009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相衔接,时间性强,要求高,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生源充足、就业前景较好的专科专业进行申报。
除今年已招生的10个专业外,明年拟新招生的专业还应附本专业“专业培养目标”(100字)和“专业核心能力”(100字)两种材料。
教务处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表:
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全称) |
修业
年限 |
学费 |
拟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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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报的拟招生专业须经过省教厅审批备案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