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四川省地方属高等院校新增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36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发展规划,做好做实200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教务处定于7月9日召开2009年新申报专业评审论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9日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申报学院院长、新专业申报具体责任人。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学院院长陈述,主要内容为:①新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②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③新专业毕业生服务面向;④新专业教学基本条件分析。时间5-10分钟。
2、专家提问,申报学院院长答辩(5分钟)。
3、陈述顺序安排:
本科:文新(播音与主持艺术)、政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物电(材料科学与工程(光伏材料与应用))、计科(软件工程)、音乐(舞蹈学);
高职高专:物电(机械电子工程)、化生(园林工程技术)、教科(学前教育)。
五、材料准备:
1、各申报学院应制作PPT或准备电子文档,配合陈述时投影。
2、各申报学院应准备4份申报书,评审时提交评审专家。
请各申报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准时参会。
教务处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