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规定》(乐师院教务[2009] 17号),要求“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班时,应该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确保教学质量。如语言类课程、以技能培养为主的课程、音体美的术科课等,应安排为专业标准班教学。一般情况下,一个标准班的人数,文科为50—55人,理科为45—50人,英语为35—40人,美术为20—25人(其中文化课50人为一个标准班),体育为50—55人(术科课25人为一个标准班),音乐舞蹈为25—30人(其中文化课50人为一个标准班),公体40—45人为一个标准班,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两课’、信息计算机课(含公共计算机、电教类课程)等全校性公共课一律以50人左右为一个标准班。合班课最多不超过三个标准班(150人左右)”。
教务处
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