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艺术、体育专长班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探索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特别是学分制的实施和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一大批具有基础的学生脱颖而出,学校的建设发展迅猛,为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知名度创造了条件。为进一步完善专长班的管理机制,特将《乐山师范学院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管理办法》进修修订。

一、建立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指导思想

1、以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增强学生社会适应力、竞争力和团队精神为宗旨,以培养一批品德高尚、学科成绩合格、实践型性较强,素质较为全面的专兼职艺体师资和社区文体指导员为目标,按照“合格+特长”的要求,组建艺术、体育专长班。

2、艺术、体育专长班采取独立设置、集中管理、严格管理为基本模式,对受训学员进行三年一贯制的综合培养。以专业合格为基础,以素质全面为特征,以特长突出为标志,追求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培养一批艺术、体育冒尖学生,获得社会的认可,提升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学校的品牌。

3、建立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艺体重大比赛储备力量,提升我校文体活动品位的有效途径;同时,艺术专长实验班以凸显乐山地方文化特色(如沫若文化)为切入口,直接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为学校赢得地方党政的支持创设有利条件。

二、建立艺术、体育专长班的计划

(一)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选拔及构成

1、学校通过在校内组织考核、竞赛、表演的基础上选拔一批具有良好素质的队员,作为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成员。

2、参加实验班的学员均自愿申请,家长同意,并经考核录取。

3、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招收对象主要是非艺术、非体育专业的学生。

(二)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建班名额

1、学校建立以合唱、话剧、舞蹈班为主的艺术专长班。合唱班学生共80人(男子40人,女子40人);话剧班学生共40人;舞蹈班学生共40人(男子16人,女子24人)。 实行每年淘汰增补制,总人数不超过规定人数。

2、学校建立以健美操、篮球、足球为主的体育专长班。健美操班学生共30人(男子10人,女子20人);篮球班学生共15人;足球班学生共25人。实行每年淘汰增补制,总人数不超过规定人数。

(三)艺术、体育实验专长班的训练时间安排

1、学校学生艺术、体育实验专长班采用分散训练和集中训练。

2、集中训练时间:每周四、六、日下午,每周一、三、五晚上,每次2学时,合计每周训练12学时。

3、分散训练时间:每天早上630-730分散训练基本功。

(四)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学习记载

鉴于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学生担负着学习、训练与比赛的双重任务。学习成绩管理办法如下:

1、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学生的期末课程成绩参照《关于对高考降分录取学生的成绩处理意见》(乐师院教【200631号)A类学生执行

2、艺术、体育专长班学生可用艺术、体育训练、比赛成绩冲抵学校要求的全校性任选课学分(非必选课)和第二课堂活动课程学分(非必选课)。

3、体育专长实验班的学生可申请免听专业培养方案中与培训内容相近的课程。

4、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学生必须在规定年限内修读完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其它相关条件也达到学校要求,可准予毕业、授予学位。

(五)艺术、体育专长实验班的教学管理

1、学校团委和体委负责聘任专长班指导教师,负责《艺术专长班教学计划》、《体育专长班教学计划》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教师的课时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

2、凡是艺术、体育实验班训练满三年者,学校将对其进行学分认定、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和评为所在项目的特长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照完成的学期数折算一定的学分,但不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不进行所在项目的特长生认定。

(六)艺术、体育实验专长班的奖励

1、艺术、体育专长班学生的奖学金由所在院(系)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专长班学生的等级上浮一档来发放,上浮一等级的学生不占其等级原有名额。凡是要取得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其在专长班期末考试成绩必须在良以上,在专长班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给予评定奖学金。

2、对指导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和团委。

 

乐山师范学院

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订

本站原创 2009-07-01 15:19: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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