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教务[2010]2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改革,使我校教师教育能更好地适应新课程改革对教师的要求,更深入地研究基础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实施方案》(乐师院教[2010]22号)的要求,学校决定立项建设一批与新课程改革有关的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学校鼓励教师联合中学一线高水平教师共同申报,鼓励以学院、教研室为单位申报项目。
二、申报范围
1、符合《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教研项目指南》的研究项目。
2、与新课程改革相对应的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项目。
三、资助方式
为保证校级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的深入开展,对各立项项目支持经费为:重点项目0.5-1万元,一般项目0.3-0.5万。
四、基本要求
1、理论研究项目结题时间为2011年9月前,2010年6月前须提交研究报告。理论研究项目应对我校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结题时应提交研究报告与教研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应有核心期刊1篇)。
2、实践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实践研究项目要加强前期的理论研究,立足于我校实际,科学制定教改方案并有效实施,实施效果好,学生及社会评价高。结题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2)项目教学改革实施方案;(3)项目教学改革实施情况及评价(含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材料、单位评价、学生评价和社会评价);(4)项目教改研究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应有核心期刊1篇)。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教师应于2010年4月2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材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aowc@lstc.edu.cn.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开展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教研项目立项是学校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建设,主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一、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教研项目指南
二、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教研项目申报书
三、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教材建设申报书
四、汇总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Ο一Ο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