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教务[2010]42号)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0]42号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实践和学术创新能力的综合反映。根据我校学分制文件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凡我校普通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毕业证和申请学士学位。为了规范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性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就其性质而言,就是学生在毕业前进行的科研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撰写的论文(设计),表明作者在实际科学研究过程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素养。是学生能否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依据。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阶段教学效果的总结和检验,是在集中训练中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和创造能力重要的必要教学环节,是进行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各专业为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的重要体现。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进行适宜水平的科学研究,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加深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使之系统化、综合化,使学生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训练,培养和考查学生独立工作、综合运用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培养实事求是、扎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4、学分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顺利通过答辩,获得6个学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实行学校总体监控和学院全程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学士学位条件和资格的审定。

2、各学院应成立本学院的学术委员会,院长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特色制订相应的工作细则。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学院遵循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依据自身学科与专业特点,拟定各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负责向指导教师征集毕业论文选题,评审和发布选题指南;组织学生选题,督促学生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负责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工作;审核各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撰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推荐优秀论文每专业3—5篇;相关材料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的存档工作。

各学院可以探索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新方式,经本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并报学校教务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3、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侧重于宏观指导,工作包括:制定各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规范论文格式,统一质量标准;检查评估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抽查论文(设计)质量;负责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汇编工作;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1、指导教师的资格

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各学院应选派学术造诣较高、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教师担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能超过8人。

2、指导教师的聘任

指导教师由各学院领导小组聘任。学院应公布指导教师的专业方向或研究学科,学生自愿选择指导教师及其选题,领导小组可酌情进行调整,确定之后予以公布。

学生如果选择非本学院的人员为指导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聘任。

3、指导程序

每位指导教师必须提交至少与学生人数相对应的课题数量,保证每位学生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使每个学生都能经历比较完整的科研基础训练。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写论文期间,对学生进行的当面指导应不少于8次。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计划和实验设计方案;和学生讨论选题的目的、意义,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等;指导学生在阅读和积累资料的基础上,拟定论文题目。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后,写出开题报告。

(2)学生上交开题报告,导师指导其修改开题报告。导师就论文的结构、各部分的内容、写作的思路、参考资料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写出论文提纲。

(3)师生讨论、修改论文提纲。教师对论文写作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论文写作的基本格式,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及其英文翻译,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的学术规范),学生写出论文初稿。

(4)学生进一步查阅、研究资料,撰写论文初稿。

(5)指导教师审查论文初稿,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意见;学生论文定稿。

(6)教师审查论文,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相关栏目,写出符合规范化的评语[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意义及其写作难度、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质量评价、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规范性评价、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评定论文成绩。

(7)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当中,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特长,严格要求学生,尽职尽责地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督促;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重视对学生进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熏陶,培养学生学术道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并如实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检查登记表》。

(8)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理科类的毕业设计、艺术类的毕业创作可根据以上基本精神,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细则,理科、艺术类的师范专业要特别注意把设计或创作与论文结合进行。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4、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各学院可参照以下标准核算:指导一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当于教学工作量6教分,每位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累计不能超过48教分/届。

5、指导教师的责任与处理

(1)悉心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2)对学生毕业论文定稿打印的规范性负责。如果检查发现其与《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不符,则扣除该指导教师1教分/生。

(3)对相关文档中所填时间的封闭性负责。如果检查发现相关文档中所填时间只要有一处前后矛盾,则扣除该指导教师1教分/生。

(4)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负责。如果检查发现其所写评语有大量套话、空话,或其所写评语与论文内容不符,则扣除该指导教师1教分/生。

(5)对学生毕业论文定稿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检查发现论文有大量抄袭现象,则扣除该指导教师对该生的教学工作量,并且不得担任下一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6)出现上述(2)、(3)、(4)、(5)情形之一者,该指导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选题是撰写论文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恰当的选题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能够用心地投入论文写作和设计开发。各学院应加强选题工作,注重学生个人兴趣、学术前沿与热点和社会经济建设的重点与热点问题的结合,注意理论型与研究型的结合,并遵循以下原则开展选题工作:

1、符合论文的学科专业性特点。选题应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的研究能力。

2、深度、难度与可行性相结合。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选题应当尽量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进展,兼顾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既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原理和方法,又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鼓励和支持学生走向学科的前沿,从事边缘与交叉学科课题的研究。

3、选题应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必须体现选题的多样性原则,做到一人一题,并在教师指导下开题和独立撰写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通过查新等方式,避免选题重复。

4、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应坚持深度、广度和难度适当的要求,使学生经过努力绝大部分都能按时完成任务,以保证受到基本的科研训练。

5、鼓励学生直接参加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并从中选择适宜的子课题撰写。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每个本科毕业生都要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

1、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

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应为:对已有理论或技术的拓展,对已有理论、假说或技术的新颖论证;已有理论或技术在新领域中的综合运用;解决社会生活、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的研究等。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由指导教师提供,学生也可自拟选题,各学院经学术会议研究后据此形成本年级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每个学生应该认真阅读和了解本学院本年级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

3、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与中期检查

论文的调研主要采用教师指导下的文献查阅、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并按学院规定的表格形式提交开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课题的目的意义、主要创新点等),由指导教师填写审核意见后,统一上报学院备案,作为今后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的依据。

各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随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中途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学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该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的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5、毕业论文的撰写

(1)每篇文科类专业论文正文字数应在8000字以上,理工科类应在6000字以上、艺体类应在5000字以上。

(2)理科专业毕业设计中的图表可计算为字数,艺术专业的毕业论文字数可酌情要求。对于字数未达到要求的论文,相关学院可自行制定扣分标准。外语专业毕业论文原则上用英文或其他语种撰写,特殊情况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也可用中外双语撰写。理科生合作开发的程序、软件等应依据个人承担的任务和角度,按一人一题撰写。对于确需多人合作完成的大课题,指导教师要明确给出子课题,仍按一人一题撰写。

(3)论文工作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准备(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阅读文献)、撰写提纲、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论文终稿。

(4)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应做到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数据可靠,图表清晰,论据充分,论证有力,结构紧凑,层次分明,文字流畅,格式与表述规范。

论文可以是对某个理论问题的探讨,也可以是实践问题的解决。论文不仅要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而且要反映他们对相关问题的较为正确的论述,要有一定的独立见解。

(5)完整的毕业论文由封面和正文两部分构成。正文部分包括:文章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且文章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应有英文翻译,并置于整个文章的后面。(英语、日语专业应按国际惯例)

(6)摘要一般为100--200字;关键词为3—5个;参考文献和注释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格式要求;论文主体撰写过程文科专业要求有8篇以上与本论文研究主题相关的的参考文献,其他专业要求有6篇以上的参考文献,其中专业外文文献不少于1篇。

(7)毕业论文定稿一律交A4纸型打印件(其格式详见《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毕业论文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论文终稿以及毕业设计、毕业创作的相关实物、附件应拍照或制作光盘存档。

(8)艺体、中文、外语专业的学生不能用文艺创作或作品翻译来代替毕业论文(设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生的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1)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论文写作,影响该项工作正常进行。

(2)论文材料杂乱,大量主要材料严重失实;或写作态度极不认真、文章加工修改极差;或论文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句子不通;或理论上有明显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后仍然不改者。

(3)重要人名、地名、事实、数据严重错误,或标点符号、注释严重错误,或错别字严重。

(4)论文抄袭他人成果。

(5)由他人代写论文。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本科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只有通过答辩,才能取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无书面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指导教师评语,或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者;

(2)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做一个课题,但论文完全雷同或绝大部分雷同者,或一篇论文署名两人及两人以上者;

(3)有抄袭行为者;

(4)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未到学院备案或汇报工作进度者。

2、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学生答辩时间一般每人20分钟左右。答辩要求见《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论文成绩评定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人评分(占30%)、答辩成绩(占40%)。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认真评阅,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评阅人制度:

(1)评阅方式: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应把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交给其他教师进行交叉评阅,并填写相应的"评阅教师评价表",以百分制给出评阅人成绩。

(2)评阅要求:评阅人的评语和给出的成绩,不得与指导教师雷同,应该根据其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独立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

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该表由各学院自行拟定),以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第一轮答辩未通过而参加了第二轮答辩的学生,其答辩成绩不得超过75分。

上述三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折合成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成绩不得超过该年级毕业生总人数的15%.。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一周之内,各学院负责填写《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一览表》,交学校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抽查,作为院级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学院每专业向学校推荐3—5篇优秀毕业论文。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安排

1、各学院应在第六学期期末确定出下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并在第六学期放假前向教务处报送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各学院至迟应在每年的10月向指导教师征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在指导教师提供选题以及部分学生自拟选题的基础上,召开学科评议会议,确定最终选题,编制出本学院本年级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供学生选题。

鼓励各学院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3、学生选题后,应主动与课题指导教师联系,进行面谈,准备开题报告。

4、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和学生最终确定的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名单,在每年11月下旬报教务处备案。

5、对于师范专业学生,学校统一安排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从第八学期第一周至第六周停课进行。对于非师范专业学生,各学院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6、学生于第八学期第六周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7、在第八学期的四月份,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按每个专业随机抽取5-10份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检"。

8、对于师范专业学生,各学院在第八学期四月底之前组织第一轮答辩,根据各学院制定的"答辩评分标准"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在第八学期五月中旬对第一轮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进行第二轮答辩,并确定这部分学生的最终成绩。对于非师范专业学生,各学院根据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可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自行组织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第一轮答辩以及第二轮答辩。

9、各学院在第八学期五月下旬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终稿打印稿、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分表、光盘(含相关的电子文挡)以及各专业所需要的其它文档统一装入"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并存入本学院档案室。

10、部分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第八学期全期进行专业实习,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从第六学期开始启动,第七学期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1、各学院在第八学期六月上旬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优秀毕业论文等文件汇总交学校教务处。

12、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挡案袋的规范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编印学院年度优秀毕业论文集。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与质量评估

1、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必不可少的措施。应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力量,实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全过程监控。

2、各学院应严格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样评估。从选题、调研论证、文献搜集、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图纸质量、创新见解、论文撰写等方面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评价。

各学院应该组成学术评估组展开此项工作,评估抽样比例为论文数的10%—20%,抽样覆盖各专业和各分数段,重点抽取成绩为优秀和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多人合作完成的同一大课题、软件类课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评估完成后写出自评报告。

该年度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以后,各学院应写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3、学校宏观监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盲检"抽查工作。

学校在撰写论文工作的后期,按每个专业随机抽取5-10份毕业论文(设计)参加"盲检"。被"盲检"的论文,由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及成绩认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盲检"论文,要求学院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教师进一步加强指导、学生继续加工修改,保证论文质量的提高。"盲检"情况应写入该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

教务处根据专家"盲检"的情况,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分析,写出评价分析报告,促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材料

各学院应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各学院应将这些材料立卷归档,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3)学生选题以后确定的论文(设计)题目;

(4)指导教师名单统计表;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

(6)各答辩小组的答辩原始记录;

(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包括毕业论文或设计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综述材料等);

(8)学院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整体分析报告。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归档

(1)为全面反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将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

(2)立卷归档内容包括学生毕业论文登记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答辩记录评分表、论文终稿的打印稿、论文写作相关资料、光盘(含上述电子文档)等,艺术类创作作品和理科毕业设计的实物应有电子照片或视频文档。

(3)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填入档案袋目录,档案袋内文档的放置顺序应与档案袋上的目录一致。

(4)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由各学院资料室统一保管,其放置顺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以能够快速查找到为宜。

十、其它

1、学校鼓励各学院试行学年论文工作,并使之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机结合。

2、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将给予奖励。

3、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绩突出,在公开刊物发表毕业论文的学生(该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学校将给予奖励。

4、本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原《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乐师院教【2007】89号)从即日起废止。

附 件:

1、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2、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 (设计)任务书

3、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模板

4、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检查登记表

5、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6、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7、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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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2010-05-21 10:41:5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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