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教务[2010]45号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0]45


乐山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20105修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加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竞争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兄弟院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生转专业时间安排:我校转专业分为新生报到时和1年后两个时间段。新生报到时的转专业受理时间段为新生报到开始日3天内,1年后受理的时间段为每学年第2学期的第1415两周。

二、新生报到时转专业的原则:

(一)每名新生只能提出1次转专业的申请。

(二)除文、理兼收的专业以外,文科、理科生不能跨科类转专业;文理科与艺体类专业不能互转。

(三)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不能先转入日语专业学习,再利用学院内部转专业而不经过考试选拔转入英语专业学习。

(四)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体育教育与社会体育不得互转。

三、新生报到时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拟转个别紧俏专业学习的:

学校将公布该专业拟接收转专业新生计划,新生在原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后到报到现场教务处招生办咨询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学校教务处考试科统一组织相关课程考试,公示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和高考相关成绩之和择优转入相应专业。

(二)其他跨学院转专业的:

新生在原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后到报到现场教务处招生办咨询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经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和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学院内转专业的:

新生在原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后到报到现场教务处招生办咨询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批同意,送教务处备案后即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四、1年后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1年级课程,进入大学2年级之前,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例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或提供确凿材料证明申请者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者;

(二)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通过转专业更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且申请者本人学习努力,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平均录取分数。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者;

.专科专业转本科专业者;

.艺体专业转非艺体专业者;

.文科专业转理科专业或理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无正当理由者。

五、1年后转专业的申办程序

(一)学生本人到教务处考试科领取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和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教务干事提供成绩单。

(二)在学院内转专业,由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跨学院转专业的,须由所在学院的院长和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院长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学院教务干事将所有材料呈交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主管教学的校长签字同意后实施。

(四)各专业转入、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5%

(五)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则由接受转专业的学院组织综合课程测试,并按照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六、1年后转专业的学籍管理问题

(一)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专业的学籍要求进行管理。

(二)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补修完该专业的前期课程)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三)转专业前已学习合格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不必重修;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学分可以冲抵校任选课的学分并记入成绩册。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乐山师范学院

201067

 

本站原创 2010-05-21 10:01: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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