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19号
为加强校本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校本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鼓励教师编著更多与专业建设相适应、课程体系相配套、反映前沿领域最新研究、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我校特色的优质校本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反映我校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具有校本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的优秀教材。
2.与专业综合改革、一流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各级各类优质课程建设、实验教学项目等“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及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教改实验班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等项目相配套的优秀教材;
3.以“师范专业认证、教师资格考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核心,与提升师范专业学生从师任教综合能力相对应的优秀教材;
4.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实践类课程优秀教材;
5.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学生能力培养为目标,将以纸质教材为基础的教学内容与MOOC、微课、SPOC等线上教学资源相融合的立体化教材。
二、申报条件
1.教材建设申报项目应体现课程思政新要求,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教材建设申报项目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充分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反映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趋势和最新成果,切实服务于教学实践,引导教师注重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训练和全面培养。
3.教材建设申报项目的依托课程必须是纳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
4.教材编写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5)主编原则上应是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多的相关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获硕士学位者,在实验实训实践和创新创业教学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用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尚未完成建设任务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课程大纲和教材样章(至少1章)。
2.各教学院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本学院申请项目进行政审并初审排序,签署评审意见后,将《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课程大纲和教材样章、《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在2021年10月22日前报教学部教研教改中心(弘毅楼304A),电子文档发邮箱:10409409@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曾昌秀 联系电话:2276181。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1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四、立项资助及管理
1.对获得立项建设的教材,学校给予1万元的编写资助经费,分批划拨,立项后划拨5000元,中期检查合格后再划拨5000元;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追回资助经费。
2.对获得立项建设的教材,所在教学院应给予相关配套资助经费。
3.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3年期满项目负责人应申请结项。已出版教材的项目,提交2本教材至教研中心作为结项材料。没有正式出版的项目,提交教材书稿电子版作为结项材料,经专家评审合格,可视为结项。不能提供结项材料,或专家评审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项目,追回资助经费,3年内不得参与申报教研教改项目。
4.立项教材出版后,学校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乐师院[2020]69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只有获得校级立项并出版的校本教材方可纳入教材选用计划范围。
请各教学院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2.《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乐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