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请修改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必须在毕业前一学期提出。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得代办。办理时除相关证明材料还需另提供高考报名登记表(在个人档案中)和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经办人,需按《乐山师范学院关于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比对确认。
一、 修改姓名的审核标准
1、在校期间的公安局修改姓名的,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材料须对现姓名、曾用名有正式的、明确的记载:
2、高考填报时填错姓名
如果高考报名时填成了同音字、形近字(如:峰与锋、晓与小、晓与哓等),在身份证号相同的情况下,凭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申请修改。如果名字错得太远,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24号文件规定,请学生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更正平台录取库。
二、修改身份证号的审核标准
1、在校期间学生修改身份证号
如上图所示,学生在校期间修改身份证号,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仅改尾号的,凭各级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均可通过审核;
第二层次,改行政区划的,凭县级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可通过审核;
第三层次,改生日的,凭公安局原始存档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可通过审核;
公安局的格式证明和《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样本如下:
三、修改民族
在校生修改民族,只受理录取库中是A民族,在校生库错误地注册成了B民族,现申请改回录取库的A民族。申请更改的专起本学生提供学信网专科毕业信息;其他类学生提供高考录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如果高考时填错民族,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24号文件规定,请学生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更正平台录取库。
四、《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的要求
学生在填写《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时,必须详细说明变更原因,教学院对学生进行身份审查并确认理由正当,材料真实,签字盖章交教学部学籍管理中心,教学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学信网上予以更改,同时告知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变更信息。
教学部学籍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