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 时 办 结 制
限时办结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戒办事拖拉、推委现象。凡学校或领导交办事项,要按要求明确办结时限,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能当场办结的事项,承办人员应当场办结;对紧急事项,应急事急办、随到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办。对督导委员会转来的意见,一般性问题处理不超过3天,复杂性问题处理不超过一周,并及时答复督导委员会的有关成员。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