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8年修订)答学生问

 

1、为什么要修订《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答:自2004年学校实行平台模块学分制管理模式以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拟订的《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已运行3年,原规定中部分内容已不再适应新的办学形势。为进一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089月,对原《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2、学生在每学期报到时,不缴费能否注册?

答:不能。学生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应按学校规定预缴本学年学费及相关费用,未完成缴费手续者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缓交费手续方可注册。

 

3、“专升本”学生通识课程(全校性任选课)要求修满多少学分?

答:从2008年专升本开始,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的“专升本”学生,在本科段要求修满6个学分的通识课程。此前的“专升本”学生按原规定执行。

 

4、若课程不及格有几次补考机会?

答: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安排在课程考试次一学期期初,补考不及格则须重修。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相应课程无补考机会,须申请重修;缓考课程仅一次考试机会,和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或旷考,也须重修。

 

5、重修、补考、缓考课程的课程成绩如何记载?

答:按卷面原始成绩记载。

 

6、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是否每一期都可申请重修?

答:不能。从20082009学年上学期开始,学生只能从学校当期新开课程中选择重修,若当期新开课程中没有需重新学习的课程,则学生不能缴费申请重修。申请重新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相应班级跟班听课和考试。

 

7、学生新开课程的上课时间或期末考核时间与重修课程发生冲突怎么办?

答:若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重修课程免听;若期末考核时间冲突,则申请重修课程缓考。

 

8、每学年处理学籍从哪个年级开始实施?

答:2006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在第一平台的课程学习结束后处理学籍,其处理学籍的学分要求照原规定执行。2007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每学年处理一次学籍,即每学年补考结束进行学分清理和学籍处理: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累积不及格课程达16学分(毕业年级达10学分),学籍编入下一年级;累积不及格课程达28学分,予以退学。

 

9、从哪个年级开始,最后一期开设的大学外语课程不组织期末课程考核,当期大学外语课程成绩由参加等级考试的最高成绩代替?

答:从2007级本科开始,第四期大学外语教学内容主要是等级考试内容,当期不组织期末课程考核,当期的大学外语课程成绩通过参加相应级别的等级考试来获取。艺体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大学英语三级考试,三级考试的最高成绩作为第四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其他本科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考试的最高成绩*0.14作为第四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

小语种学生应参加相应语种和级别的等级考试,其最高成绩作为最后一期开设的大学外语课程成绩。

2008级及以后专科学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20052006级本专科学生和2007级专科学生不执行该项规定。

 

10、我是2007级本科学生,在第四期前就参加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及格,还必须参加第四期的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吗?

答:可以不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及格,即取得了大学英语第四期课程学分。因此可以申请免修第四期的大学英语课程。第四期大学外语课程开设前未参加等级考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则必须参加第四期的大学外语课程学习。

 

11、毕业或授位对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何要求?

答:专科和艺体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其他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参加相应语种和级别的等级考试。

2007级本科及以后年级的本专科学生,历次等级考试的最高成绩作为最后一期开设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最后一期大学外语课程成绩不及格,则不能毕业和授位。

20052006级本专科学生和2007级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不及格,则不能毕业和授位。

 

12、毕业和授位对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有何要求

答: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四川省组织的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专科和艺体本科学生一级成绩不及格、其他本科学生二级成绩不及格,则不能毕业和授位。

 

13、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还有毕业、授位的机会?

答:有。这部分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校在5月份组织的校内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若校内水平考试成绩及格,不影响毕业;若校内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授位分数线,则不影响授位。参加了校内水平考试仍未毕业或授位者,还可在离校后一年内回校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等级考试或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校内水平考试。成绩及格,符合毕业条件者,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14、学生到毕业时,仍有部分课程或毕业论文不及格不能毕业的,该怎么办?

答:因课程或毕业论文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当年10月中下旬申请回校参加课程考试或补写毕业论文。成绩及格,符合毕业条件者,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符合授位条件者可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逾期未申请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不再有课程补考机会。

对于学习困难,拖欠课程学分太多,4年内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也可在毕业前向学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学籍编入下一年级,随下一年级毕业。本科学生在校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含休学),专科不超过5年(含休学)。

 

本站原创 2012-02-24 15:48: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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