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届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20]291)要求,大赛官网报名系统已于2020年6月11日对外开放,为做好本届大赛网络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

2.参赛范围:1)凡参加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2)历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3)新增报名项目。

3.参赛对象要求: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1-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赛道及组别:

(1)高教主赛道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法人代表股权不少于10%,参赛成员不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少于51%(其中学生团队不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中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少于51%(其中学生团队不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 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报名时间

6月15日至7月5日

三、工作要求

1.项目材料准备

各教学院组织项目团队填写《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1),并设计项目LOGO(像素在128*128以上正方形标志,支持JPG、GIF、PNG格式,文件不大于1MB)。

2.各教学院目标任务

基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入围的项目数与本校总报名数相关及我校申请创新创业示范校在此项赛事报名数上有硬性要求,学校制定了本届“互联网+”大赛的目标任务,全校网报项目数量应不低于500项,并根据各教学院情况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具体目标任务详见下表: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网报项目数目标任务

   教学院

文新学院

政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计科学院

经管学院

旅游学院

生科学院

数信学院

应报名数(项)

  50

   35

    35

   30

   50

   25

   50

   20

   教学院

化学学院

物电学院

音乐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教科学院

特教学院


应报名数(项)

  40

   35

    20

   20

   30

   35

   25










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组团参赛,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各教学院应对本学院参赛项目进行严格核查,确保项目上传的计划书等相关资料完整规范,避免出现充数项目。各教学院此届“互联网+”大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20年教学工作(创新创业教育和特色创新项)绩效考核。

3.网报注意事项

各教学院根据《学生操作手册》(链接:http://url.cn/uNwZ6fdI)对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历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项目及新增报名项目团队负责人进行培训,并组织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A.项目名称须进一步优化,避免以策划书名称等形式命名。

B.团队成员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最多1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且合理配置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结构和团队分工(建议包括计算机、市场营销等专业学生),确保参赛团队的结构合理性。

C.教学院须为每个项目选派1-2名指导教师。

D.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赛道(主赛道或红旅赛道)、组别和项目类别(“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组别确定后不可修改

E.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F.在报名系统未关闭期间可自由编辑、修改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不可修改

G.本届大赛报名系统登录后需要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头像、电子邮箱、学历层次、所在院校、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等)并通过学籍学历验证才能进行后续操作,“学籍校验未通过”则无法进行报名参赛。若无法搜索到学校,请及时联系教学部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代老师,电话:2276233)。


附件1.项目商业计划书建议模板

教学部

2020615

2020-06-15 11:04: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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