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及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精神,现启动我校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认定机构:乐山市教育局;具体认定通知详见附件1。

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机构: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具体认定通知详见附件2。

二、对象范围

达到毕业条件的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认定原则

本次认定由学生自愿选择是否由我校统一办理(学生可根据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办理)。

、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其他认定条件要求。

、申请流程

(一)5月11日8点—6月22日17点(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学生申请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选择“乐山师范学院”确认点。

(二)学生在现居住地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证认定体验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5月30日前,教学院收集并逐一复核学生申报材料,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并将学生申报材料分类整理打包送教学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交王怡老师。

(四)6月份起,分发教师资格证,完成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提交材料

请按《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目次》(见附件4)规范提交有关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学院签章、教学部盖章)。

2、普通话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教学院审核签章、教学部盖章;在网报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纸质打印件一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符合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

5、体检表原件(需与附件一致,申请人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注意按体检注意事项准备进行体检)。

说明:在我校统一办理的学生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不需要提交。

七、温馨提示: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导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乐山市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乐山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0年5月11日

2020-05-13 17:44: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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