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学校2023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拟招生 计划 |
所属学院及咨询电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代码080901) |
两年 |
工学 |
50 |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黄老师13320915212) |
电子信息工程 (专业代码080701) |
两年 |
工学 |
50 |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青老师17378921661) |
注: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收费标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毕业于乐山师范学院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及2022届、2021届目前未就业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可分别在学信网、学位网查到注册信息);
3.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进行查询);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普通高校在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2日24: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邮箱地址见后)。
(三)材料提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22183353@qq.com。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单(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
4.未就业证明相关材料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本科期间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6.近三个月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执行高考体检项目);
7.本人证件照电子版(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头像,JPG格式,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
8.《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EXCEL格式,附件3)。
注: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材料第1-6项按以上顺序扫描为一个清晰彩色的PDF文件,最后将PDF文件、 第7项和第8项统一打包压缩以“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命名(邮件名称与此同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可于2023年6月9日前到所报专业学院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2.考核时间:各专业具体面试安排将在我校教学部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信息发布。
3.考核内容:面试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6月30日前,在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开学报到时间及要求详见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录取学院审核。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核:
1.本人签字的《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附件2)。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5.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6.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需交到所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由学院留存。
七、培养与管理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当年学费不退,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4.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凡发现条件不符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核成绩,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第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学部、招生与就业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学部负责解释。若相关规定有调整或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最新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3-2277922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
邮编:614000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