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现将2022届学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是学生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的责任单位,院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切实做好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做到审核准确,信息无误,精准发放。
三、教学院应落实专人领取证书、张贴照片、盖章等工作。证书上张贴的照片要求与学信息网学历注册的照片为同一张,否则证书无效。
四、6月8—14日,教学院按指定时段分批提前联系学校办公室盖章(安排6名学生随同),联系人:王雪猛,联系电话:2276399。
五、学生领取证书后应及时登录学信网查看学历注册信息,核对注册信息是否与本人及证书打印信息一致,若发现问题请联系教学部学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处理,联系电话:2277922。
六、根据学籍、学位文件规定,未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与学分(含课程、通识选修、毕业论文、各类实践环节课程、体质测试等)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内回校申请课程补修,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位。
各教学院务必将第六条之规定通知到有关学生。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