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函【2018】178号、乐师院教【2018】18号文件精神,经各院校(含校内相关教学院)初选,我校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同意吴宣颖等407名学生升入我校本科专业继续学习。现将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 6月8日-14日。
对拟录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监察处或教务处反映。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
教务处电话:0833-2277921;监察处电话:0833-2276324。
附件: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拟录取名单
2、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拟录取名单
3、四川民族学院拟录取名单
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拟录取名单
5、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拟录取名单
6、乐山师范学院拟录取名单
7、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拟录取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