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学位证书。为了充分展现学校办学特色,现面向校内征集新版学士学位证书设计方案,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
二、设计要求
1、尺寸:A4(210×297mm),横版。
2、设计内容简洁、大方,便于印制。
3、设计风格鲜明,构思新颖独特,体现学校特色。
4、版面分布及色彩搭配合理。
5、方案要有防伪设计。
三、设计内容参考附件2,要求包括以下信息: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寸照片粘贴处;
2、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
4、乐山师范学院全称、校长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5、学位证书编号;
6、发证日期。
注意:设计中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四、投稿须知
1、投稿时提交电子版(300dpi,JPG格式)及设计创意说明(word版),邮件中应注明方案设计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一经采用,版权归乐山师范学院所有。如设计作品涉及版权纠纷,由设计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
3、投稿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投至邮箱:68847816@qq.com,标题请注明“学位证书设计方案”。
五、方案一经采用,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联系方式:0833-2277922、0833-2277921
附件一:学位【2015】18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参考内芯
乐山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