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海洋大学许浩柯同学转入我校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1号)及《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转学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学院及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同意中国海洋大学2015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生许浩柯(学生详细信息见附表)转入我校2016级化学专业本科学习。

为确保转学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学生转学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电话:0833-2277921)。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附:转学学生详细情况

姓名

许浩柯

性别

考生号

15511001162421

转出学校

中国海洋大学

转出年级

2015

转入年级

2016

高考分数

584

转出专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转入专业

化学

转学理由

因水土不服,导致生病,转入到离家更近学校就读。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站原创 2017-12-18 17:34: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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