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学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常规教学管理需要,学生照片入教学管理系统,现将2017级学生图像采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2017级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图像采集时间及要求:
1、图像采集要求:必须是“浅色背景、衣服整洁的一寸大头正面彩色照片”。
2、图像采集地点:弘毅楼-211教室
3、采集图像时以班为单位依次进行,请各教学院辅导员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 |
照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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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照相时间 |
体育 |
10月15号上午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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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10月21号下午3:00-4:30 |
经管 |
10月15号上午10: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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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科 |
10月21号下午4:30-6:00 |
外语 |
10月15号下午1: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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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 |
10月21号晚上7:00-8:00 |
音乐 |
10月15号下午3: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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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
10月22号上午8:00-10:00 |
数信 |
10月15号下午 4: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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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 |
10月22号上午10:00-12:00 |
旅游 |
10月21号上午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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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 |
10月22号下午1:00-3:00 |
美术 |
10月21号上午10: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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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 |
10月22号下午3:00-4:30 |
物电 |
10月21号下午1: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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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集图像时,学生必须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以便快速、有序、准确地进行。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