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2014]74号)、学位授予([2014]7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现将2014届、2015届毕业生返校补修课程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对象:2014届、2015届因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结业的。
二、报名及时间安排
1. 2014届、2015届毕业生参加返校补修课程考试的学生于9月18日前提出申请,填表、交费,并将交费的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秘书处(返校补修的“三笔字”不交费,直接做在汇总表里)。各教学院于9月24日前汇总,将汇总表和申请表交教务处考试科(教务处的“下载”专区下载表)。各教学院及时准确的通知到学生本人,按期回校参加考试。
2.返校考试时间安排:10月16-17日,16日主要考普通话、体质测试、体育课程、三笔字测试等;17日主要考理论闭卷笔试课程;其他实践环节的课程考核于10月16日前结束。
3.各教学院务必认真核查2014届、2015届结业和未授位学生名单,核实受限原因及所欠学分课程等,并通知到相关学生携带身份证按时参考。
三、各类课程考核要求
(1)实践环节课程
1.实践环节课程包括论文、实习、试讲试教等,由各教学院组织安排相应指导老师、场地等考核学生,所有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均在10月16日前结束。
2.所有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各阶段、各环节,均应按照有关实践环节课程教学(考核)要求严格执行。各教学院应于10月19日前将“毕业生返校考试成绩汇总表”(教务处的“下载”专区下载表)及相关考试组织材料交到实践教学科审核。毕业论文考核需提交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以上材料交打印或复印件,不再返回);实习考核应提交实习总结鉴定表的复印件、实习学生手册原件等材料。
(2)专业技能课程
由各教学院组织,10月19日前将各考试课程的相关材料和“毕业生返校考试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
(3)通识选修课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由教务科组织,在第3周前完成2014届、2015届毕业生返校补修的选课及命题、制卷等相关工作。
(4) 理论课程
专业理论课的返校补修课程试题由各教学院命题(命题使用新模板),各课程一套,9月30日前交考试科(公共课命题另行通知)。
(5) 各类统考课程
各类统考课程的考核安排在10月16日,普通话由考试科组织考试,三笔字测试由实践科组织考试,体质测试和体育课程由体育学院组织考试。
(6)以上(3)—(5)类课程的考试具体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