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2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流程
二、课程管理及其它
1、 转专业学生将来的毕业、授位资格审查,全部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生在转入学院指导下拟定课程补修学习计划。
2、 转专业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不必重修;与转入专业不同课程学分可以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并记入成绩册。
3、不收取转专业费用,但由于转专业学生增加了补修课程学习,其学分比未转专业学生多,根据学分制收费规定,学生应补交部分学分学费。补交学费的学分数为:补修课程总学分减去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本科不超过9学分,专科不超过5学分),该学费在办理转专业过程中完清,否则不予办理。
4、未尽事宜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 务 处
2013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