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加强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乐师院〔2015〕6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学生学籍预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生学籍预警的学分标准为:2015级本科、2016级本专科学生累计欠学分达11学分者给予“留级预警”;2014级本科、2015专科学生累计欠学分达5学分者给予“留级预警”;各年级学生累计欠学分达23学分者给予“退学预警”。
二、“2016-2017下期预警学生信息汇总表”送发学生处及各教学院,请学生处督促各教学院及时将学生学籍预警情况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对学习状态差、拖欠学分较突出的学生,教学院还应将情况通告家长。
三、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警学生的学业管理,跟踪思想动态,帮助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生学籍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附件1:2016-2017下期非毕业学生预警名单统计表
附件2:2016-2017下期预警学生信息汇总表(见学生处、各教学院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