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2011年冬季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在即,本次考试涉及考生7507人,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2月3日14:00-16:15,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行知楼进行。
12月3日13:00-17:30,大学英语二级考试,弘毅楼509、510前机房进行。
12月17日9:00-11:20,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行知楼进行。
12月17日15:00-17:20,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行知楼进行。
二、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按乐师院[2007]3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考试考务工作。
1、外国语学院在考前应结合考试大纲及相关考试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考后,就考试结果形成分析报告,提出相关教改建议。
2、各学院确定责任领导,负责选派监、巡考教师,在考前2天内组织院级考务培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各学院责任领导应到考试现场巡查监考情况和学生考试状态,协助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各学院要认真搞好考风考纪教育活动,与四、六级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让考生明白遵纪光荣,违纪可耻,做到诚信参考。考生一旦违纪,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
3、学生处应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诚信参考教育,净化考试环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4、信息中心落实专人加强对校园信息网络的监管(监控)工作,严禁不实的考试信息或违规信息通过校园网进行传播;做好二级机考机房的准备工作。
5、广电中心负责考试指令录音、播放;教学楼管理中心要确保新校区教学楼音频设备的正常使用。
6、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各考场教室的清理、净化工作,保证供电、供水、开门,协助封场、悬挂考场横幅等。教学楼只保留正门一个入口,其它通道关闭;所涉及的教室只开前门,后门关闭。
卫生所派2人在行知楼考区中设立临时医疗点。
7、保卫处协助领送试卷;设置警戒区,划出警戒线,考试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考生入场时,严禁考生将无关物品带入考场。
8、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清理校园内小广告。
9、学校纪监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考试各环节工作。
三、考务人员的选派
各学院应按以下名额选派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教师参与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并于11月16日前将考务工作人员名单按规定格式报教务处。
2011年12月英语等考各学院选派监考教师、巡考人员数 |
学院 |
三级 |
四级 |
六级 |
监考教师 |
巡考人员 |
监考教师 |
巡考人员 |
监考教师 |
巡考人员 |
文新 |
12 |
|
22 |
1 |
14 |
|
政法 |
12 |
1 |
18 |
2 |
10 |
1 |
外国语 |
24 |
|
28 |
1 |
28 |
1 |
数学 |
12 |
|
18 |
1 |
10 |
1 |
物电 |
12 |
1 |
18 |
2 |
10 |
1 |
化生 |
12 |
1 |
18 |
2 |
10 |
1 |
旅游 |
12 |
1 |
18 |
2 |
10 |
1 |
计算机 |
12 |
|
18 |
|
10 |
|
教育 |
12 |
|
18 |
|
10 |
|
音乐 |
6 |
1 |
8 |
1 |
8 |
1 |
体育 |
6 |
1 |
8 |
1 |
8 |
1 |
美术 |
6 |
1 |
8 |
2 |
8 |
1 |
职业技术 |
4 |
|
4 |
|
4 |
|
巡考人员原则上选派教学秘书;各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除外)须选派一名责任领导负责四级考试的全程巡视。
四、对监考教师的要求:
1、监考教师要恪尽职守,认真仔细,严格执行和遵守“监考员职责及事故处理规定”、“监考指令”,严格掌握考试时间。如因监考失职,造成考场有严重的作弊现象,学校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2、监考教师一旦确定,不再更改,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者,请务必于考试前一天向教务处考试科申请更改,不得私自更换。
3、监考教师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各学院的考务培训,熟悉考试各环节要求,不得缺席。
五、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考试证(或身份证)、2B铅笔,黑色墨汁的签字笔。
2、考生务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到达,不允许迟到。考试结束前,考生不能提前交卷。
3、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书籍、资料、包等无关物品参考。若考生携带了以上物品,将被要求放置于考场外,学校不对其财产安全负责。
若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子设备带入考场,一旦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办公室标准及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任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同时,违纪学生信息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
5、考试开始后,考生不能中途离场、不能提前交卷;考试结束,经监考人员示意后方能离开考场,不得带走任何考试材料。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 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