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1年校内、外各专业专升本学生:
为加强考试管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考试证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特将制发2011年专升本新生考试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证的制发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2011年校内、外各专业专升本学生。
二、考试证专用照片的摄制
1、考试证专用照片,必须是“浅色背景、浅色衣服的一寸大头正面彩色照片”。
2、考试证专用照片,由校内《校园相馆》统一拍摄。
3、照片拍摄时间: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晚上19:00——21:00。
4、拍摄考试证专用照片时,必须听从相馆工作人员的安排,以便快速、有序、准确地进行。
三、考试证的制作
考试证统一由教务处制作。制作完成后,由各学院教务秘书领回下发。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
考试证补办须知
学生考试证因遗失或损坏,按下列要求补办:
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
二、提供考试证专用照片一张(浅色背景、浅色衣服的一寸大头正面彩色照片);
三、补办地点:学校自强楼下《校园相馆》;
四、补办时间:平时每周星期三、四、六,考试前一周随时办理;
五、相馆收费标准:快件(5分钟取)15元/个,次日取件5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