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发2011年专升本新生考试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2011年校内、外各专业专升本学生

为加强考试管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考试证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特将制发2011年专升本新生考试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证的制发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2011年校内、外各专业专升本学生。

二、考试证专用照片的摄制

1、考试证专用照片,必须是“浅色背景、浅色衣服的一寸大头正面彩色照片”。

2、考试证专用照片,由校内《校园相馆》统一拍摄。

3、照片拍摄时间:2011914(星期三)晚上1900——2100

4、拍摄考试证专用照片时,必须听从相馆工作人员的安排,以便快速、有序、准确地进行。

三、考试证的制作

考试证统一由教务处制作。制作完成后,由各学院教务秘书领回下发。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0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

考试证补办须知

 

学生考试证因遗失或损坏,按下列要求补办:

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

二、提供考试证专用照片一张(浅色背景、浅色衣服的一寸大头正面彩色照片);

三、补办地点:学校自强楼下《校园相馆》;

四、补办时间:平时每周星期三、四、六,考试前一周随时办理;

五、相馆收费标准:快件(5分钟取)15/个,次日取件5/个。

本站原创 2011-09-08 18:02: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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