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25〕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
由各教学院制定本次转专业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1)。各教学院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原则,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各教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招生规模、师资力量及办学条件等科学制定转专业的拟接收人数(因病和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不占名额)。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
1.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公布
11月12日前,各教学院制定本次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送教学部学籍科。11月17日前,教学部组织校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教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
2.转专业工作实施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
11月24日前,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详细阐述转专业的理由及转入专业后的学习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申请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转出初审
11月27日前,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中转专业申请条件逐一审核转出学生申请,重点审核高考选考科目、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规划等,结合学生当前学习状况与特长,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学院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不同意转出的学生或受过处分的学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或处分类别)、“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学部。
(3)学校转出审核
12月3日前,转出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各教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教学部按照转入专业第一志愿将“转专业申请表”分发各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第一志愿考核
12月10日前,各教学院审阅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申请人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一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5)转入学院第二志愿考核
12月16日前,教学部在网站公布申请转入专业的剩余计划数,若转入专业第一志愿考核后无剩余计划数,则不再组织第二志愿的转入考核;同时,教学部将未完成计划数的转入专业第二志愿“转专业申请表”分发相关学院。
12月22日前,各教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数及剩余计划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二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6)学校转入审核
教学部汇总符合转出转入基本条件且通过学院考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初审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教学部网站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三、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由于学生转专业涉及个人学籍基本信息更改等诸多事宜,学生在提出转专业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和学校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放弃,须前往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2.转专业学生毕业、授位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转入教学院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清理转入学生已修读课程,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指导学生制定课程补修学习计划。
3.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相同,可认定相应专业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学分,视具体情况可以冲抵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学分。
四、纪律要求
1.拟转专业学生应根据个性发展、自主发展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并参加考核,凡错过时间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2.各教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讲、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33-2277922
五、其他
1.学生转专业不收取转专业费用。但由于转专业学生增加了补修课程学习,根据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办法,学生应补交补修课程学分学费。该费用由转入教学院在学生首次报到时督促学生及时完清;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核定学费。
2.未尽事宜详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附件1:XX学院2025-2026-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2:转专业申请表.docx
附件3:转专业汇总表.xls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