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和践行OBE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22〕15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教学院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充分论证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师范专业需考核爱教乐教适教学生的基本师范技能,同时结合现有的在读学生规模、组班情况、专任教师数量等教学资源,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模板见附件1)。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
1.实施方案的制定
11月8日前,各教学院制定好本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送教学部学籍科备案。
2.转专业步骤
(1)学生提交申请
11月12日前,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详细阐述转专业的理由及转入专业后的学习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申请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转出初审
11月14日前,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要求逐一审核转出学生申请,重点审核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规划等,结合学生当前学习状况与特长,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学院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不同意转出的学生或受过处分的学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或处分类别)、“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学部。
(3)学校转出审核
11月22日前,学校组织复核。根据申请人数及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个别专业由学校集中组织考核,确定转入名单。其他专业由教学部将“转专业申请表”分发各转入学院进行考核。
(4)学院转入考核
12月5日前,教学院审阅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学院考核完成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5)学校转入审核
12月13日前,教学部汇总考核结果,结合计划数,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三、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由于学生转专业涉及个人学籍基本信息更改等诸多事宜,学生在提出转专业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一旦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和学校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放弃,须前往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2.转专业学生毕业、授位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转入教学院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清理转入学生已修读课程,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指导学生制定课程补修学习计划。
3.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相同,可认定相应专业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学分可以认定为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四、纪律要求
1.拟转专业学生应根据个性发展、自主发展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并参加考核,凡错过时间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2.各教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讲,精心组织,严格考核,认真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33-2277922
五、其他
1.学生转专业不收取转专业费用。但由于转专业学生增加了补修课程学习,根据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办法,学生应补交补修课程学分学费。该费用由转入教学院在学生首次报到时督促学生及时完清;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核定学费。
2.未尽事宜详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