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1"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构建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本学期继续开展教考分离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实施年级:2023级、2022级。

2.课程范围:每个年级每个专业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不少于1门、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和教师教育必修课。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考试组织,由教学部统筹,教学院具体实施。各教学院应加强动员,组织各教研室深入研讨,合理确定教考分离课程,把关试题质量,有效保证试题编制、试卷提交等环节客观、公正。

2.各教学院建设的试题(卷)库,试题(卷)库要定期充实、调整和更新,并依据专业发展以及教学要求不断创新,安排专人管理,相关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签订试卷命制、审定保密等责任书,防止泄露,否则按《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教考分离课程考试时长应根据课程考试特点及要求设定,原则上设定6090120分钟。

4.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成绩评定采用集体流水阅卷方式进行。教学院成立阅卷小组,由两位及以上教师固定场地、固定时间内完成流水阅卷工作,试卷评阅应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5.阅卷完毕指定专人负责统分,并签名。任课教师需完成成绩录入、试卷分析(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非任课教师的专业团队进行分析)以及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1.118日前,各教学院确定本学期教考分离课程,填写《“教考分离”课程情况汇总表》,拟定学院教考分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课程、教考分离方式、命题方式、考试组织实施步骤、评分办法、试卷评阅安排等)签章后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学部教学运行科邱老师处。凡是不能实施教考分离的,请教学院组织教研室成员或专业团队进行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经院长签章后报教学部教学运行科备案。

2.1217日前,各教学院应完成本学期教考分离课程的试题(卷)库建设或更新。

3.教学院组织人员对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进行随机抽取,并按期末课程考试安排派专人送交印刷厂印制。

4.教考分离课程的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录入、考试工作自查自评及总结等按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执行。

5.未尽事宜,详见《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50)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31030




2023-10-31 08:14:37 点击数: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联系方式: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