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41号
各师范类专业及公共课程所在学院:
为切实落实我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和重庆教育评估院对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师范类专业课程(含公共课程)课程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校所有师范类专业本学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所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大学体育暂不纳入)、专业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以下简称三类课程)都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课程考核评价工作。
二、相关教学院应根据《师范类专业课程大纲模板及编写要求》(见附件1)编写三类课程课程大纲。课程大纲应体现师范类专业认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大理念,对照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指标分解点,精心设置课程目标,明确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的支撑关系及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图。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权重数据》填报。(见附件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定量计算数据采集表)
三、课程大纲要明确课程考核内容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情况及考核方式与评价细则。评价方式方法要体现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比如期中测试、课堂测试、小组研讨、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等过程性环节,要有项目化表现性评价设计。不同的课程目标应有适切的考核评价方式。比如,侧重认知层面的课程目标,重点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通常采用考核成绩评价法(具体试题有填空题、选择题、解答题等);而侧重技能掌握的课程目标,一般采用演示、实操等方式,宜采用基于项目化设计的表现性评价。
四、按照课程大纲要求,做好形成性评价的过程记载,在记分册上体现出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中测试、课堂测试、小组研讨、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等过程性环节。这些形成性评价要对应课程目标,不能只有平时作业记载。
五、课程期末考试(即课程终结性评价)应制定考试方案。试卷命制应覆盖大纲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落实课程目标,考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应明确每一道试题支撑的课程目标,完成填报《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定量计算数据采集表》中“期末考试各试题归口课程目标栏”。(见附件2)试题原则上应覆盖所有课程目标。试卷命制与审核流程按《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50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期末考试阅卷结束后,除完成常规统分、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等工作外,还要将所有学生卷面得分情况如实填入《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定量计算数据采集表》中,并按照课程大纲附件《XXXX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要求,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分析评价结果,撰写课程达成度评价报告。
七、所有课程材料,包括课程大纲(及其附件)、期末考试方案、记分册、试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审核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定量计算数据采集表,以及平时作业、课堂测试、小组研讨、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等过程材料,都应完整,纸质装袋,电子文档集中拷盘保存。
八、各教学院应积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理解把握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与要求,切实做好课程教学与评价工作。教学部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2021年秋季开学初到各教学院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教学院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落实课程与教学要求。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师范类专业课程大纲模板及编写要求
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定量计算数据采集表
教学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