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1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期课程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各环节工作要求执行《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50号)。

二、本期课程考试编排教学部统筹,由各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排考。

三、教学院要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综合应用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加强试卷命制及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师范类专业课程考试应按照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试卷命题需充分体现课程大纲,对检测课程目标达成度有较强的支撑。

四、教学院应结合各类专业课程特点、教学组织形式,围绕课程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案,鼓励运用创新、灵活、有效的组考形式保证考核评价全覆盖。

五、考试时间安排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

校本课程于教学计划最后一周结束新课,随堂组织学生测试;尔雅课程于第11周周末由教学部组织统一线下考试。考试方案、过程材料、记分册等材料交由开课学院审核归档。

(二)专业课、通识教育必修课

1.技能、开卷、综合考试等:第18周(1月4日-8日)。

2.闭卷笔试(2小时):第19周(1月11日-15日)。

六、考务要求

1.第15周周一(12月14日)前,教学院完成系统排考前期数据维护(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清理,考试任务、考试卷号、监考教师等维护)。

2.第16周周三(12月23日)前,教学院将通识教育必修课试题送教学部。

3.第16周周五(12月25)前,教学院分管副院长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连同《期末课程考试试卷付印汇总表》送师科公司印务中心。

4.第17周周一(12月28日)前,教学院完成系统排考。

5.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等工作

考试后一周完成评阅、分析等工作。成绩录入及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9日。

七、后续工作安排

1.教学院在试卷评阅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课程考试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形成学期课程考试工作总结,2021年3月19日前交教学部。

2.下学期补、缓考工作

(1)各教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于1月21日生成补缓考学生名单,各教学院启动补缓考考试安排工作。

2)2021年3月1日-4日组织补缓考,教学院于2021年2月24日前教学院完成系统排考,3月8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教学部

                                                                   2020年11月27日


2020-11-30 16:12:4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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