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00号
各教学院: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工作,严格落实教学开课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开展教学中期检查。请各教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
1.常规教学秩序管理:调(停)及补课、学生出勤(迟到、到课率、缺课、课堂纪律等情况)、课堂教学、教学进度执行、教材使用情况,新进教师、新开课教师和教师新开课程的教学情况,副教授、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等情况。
2.教学与管理规范执行情况:教学文件规范管理、教学管理自查、外聘教师授课等情况。
3.课程考试情况自查自评:上学期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补缓考等)考试的组织、命题、试卷评阅、分析、记分册记载、材料归档、自查整改等综合质量情况。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各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及教研活动开展执行情况。
(二)实验实训教学
1.实验实训教学开课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关信息是否闭合。
2.教师教学(授课)计划中实验实训项目与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是否闭合。
3.教师教学(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按教师授课计划行课;实验室运行记录记载情况是否完整、规范;教师是否按规定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记分册记载是否规范等。
4.检查教学院开课计划与实验实训课表展示牌中课表信息是否闭合。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检查主要采取各教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各教学院成立中期教学检查小组,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自查,并形成本学院教学中期自查报告。
2.教学部将根据各教学院自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3.教学院根据自查和学校抽情况,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教学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第十二周星期五(11月27日)下午6:00前将教学中期自查报告及《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自查表》纸质件盖章签字后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820018343@qq.com,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2276182。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