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1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学生: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重修报名,重修相关工作按《乐山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5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重修报名时间:9510009152355

三、重修报名要求

1.重修报名前,学生需提前核查课程修读情况,合理安排修读时间,以免影响毕业。

2.学生只能重修本学期开设课程(包括毕业学生),跟班重修选课时尽量选择与其他上课时间冲突较少的教学班。重修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必须与原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一致,否则教务系统重修课程成绩不能高分覆盖低分。

3.因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停招等原因,本学期未开设重修课程的,开课学院报教学部同意后,采用单独组班形式开课,由学生学院教学秘书收齐汇总、审核后,报开课学院手动添加进系统。

4.重修报名结束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根据报名结果,认真核实学生重修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等信息是否与原不及格课程的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请及时调整;做好跟班和单开班教学安排工作;做好跟班重修人数过多的调整工作。开课教学院做好重修学生与任课老师的对接工作,以免影响学习。

5.重修课程报名确定后,学生应主动联系任课老师(特别是单开班课程),参与相关教学活动。

6.学生已重修报名,但缴费未成功的报名无效。

7.教学院教学秘书要熟悉重修报名的要求和流程,做好学生课程重修报名的指导、答疑工作。

四、重修缴费

通过关注乐山师范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其他收费”里缴纳(缴费时间以财务处通知为准)。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495


2024-09-05 09:20:33 点击数: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联系方式: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