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4届非师范本、专科生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实习。为做好我校2024届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为加强和改进非师范专业实习教学管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学校不断改进专业实习管理机制体制,充分发挥教学院办学自主权,体现专业办学特色,实现专业实习工作重心下移,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全面提升非师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习准备
1.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67号》要求,认真制定《2024届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安排、指导教师安排及职责、巡视工作安排、安全管理措施、考核方式等。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实习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2.各教学院提前安排落实学生实习岗位,实习学生人数较多的片区应安排带队教师。在本学期放假前,教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告知学生实习安排和具体要求,强调实习纪律与安全注意事项。
3.教学院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3)。
4.组织学生领取《专业实习手册》(模版见附件4,各教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并安排印制)、《专业实习总结、成绩鉴定表》(附件5)、《实习生对实践基地评价调查表(非师范专业)》(附件6)。
5.学生因自身原因确需自主实习,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和开具《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2)后,报所在教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校内指导教师领取《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表(非师范专业)》(附件7)。
三、强化安全教育
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工作,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实习工作始终,完善安全制度。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细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台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校内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实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宣讲实习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行为规范、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要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提前摸排并告知学生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注意节假日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强与学院、校内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四、实习安排
2024届非师范本、专科生2024年2月25日前按教学院安排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学生于2024年5月22日前返校,确因就业或顶岗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者以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教学院与学生应妥善处理,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五、实习检查
1.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各教学院应在学校实习实训管理系统中监督专业实习课程负责人完成集中实习方案的安排、自主实习学生完成单位实习接收函的提交,并导出《2024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逐一核实实习生到岗情况,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科。
2.实习期间,各教学院应通过带队教师、QQ群、微(博)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全面掌控学生实习情况,有效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3.各教学院要求每位学生将实习期间汇报材料以稿件的方式反馈到教学院,作为实习考核的一项依据。教学院发掘表现优秀的实习生案例,不定期编发实习工作简讯。
4.教学院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积极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及基地建设,并及时做好通讯报道。
5.教学部将加强实习过程监控,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巡视抽检和调研。
六、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
1.各教学院应规范实习总结材料。实习生应及时将《专业实习总结、成绩鉴定表》、《专业实习手册》和《实习生对实践基地评价调查表(非师范专业)》等相关材料及时上传学校非师范专业实习实训系统,纸质档交教学院存档,校内指导教师将《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表》上交教学院。
2.实习总成绩由教学院将“校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两项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计算,按百分制记载于教学管理系统中。
3.自主实习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由教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和实习前后实际表现进行评定。
4.各教学院组织召开专业实习总结会,撰写2024届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七、材料报送及成绩入库
1.2024年1月9日前报送《2024届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
2.2024年3月4日(第2周星期一)前报送《2024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3.2024年5月24日前,按照学校非师范专业实习实训管理系统及全国大学生实习平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要求见《关于加强2024届非师范生专业实习过程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jiaowc.lsnu.edu.cn/info/1016/9841.htm)。
4.2024年5月24日前,将2024届专业实习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不得影响学校毕业资格审查和授位相关工作。并按照全国大学生实习平台要求报送相关实习数据。
5.2024年6月10日前,报送2024届专业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
材料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刘怡君 电话: 2276182 邮箱:357856445@qq.com
教学部
2023年12月28日